证据不足的案子怎么处理
一、证据不足的案子怎么处理
证据不足的案件处理方式
依据相关法规,任何刑事诉讼案件,当公安机关执行完毕督察工作后,其结案报告将必须全数提交至人民检察院进行审阅和权衡,以做出是否发起公诉的最终决定。在此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此类案件时,若发现需要进一步补充侦查资料的情况,应对公安机关进行退回补充侦查,且这种补充侦查行为有严格限制,仅允许实施两次;
同时,倘若人民检察院再次对经过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还是发现证据尚未充足、无法满足发起公诉所需条件的情况,应尽快做出不予起诉的裁定,同时,如被不起诉人为在押人员,需立刻予以释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侦探。
二、证据不足的案件如何结
证据不充分情况下的结案策略,在各个诉讼阶段(即侦查阶段、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中各有其差异之处:首先,当公安机关在接到公民的报案或者控告后,经过初步核实后发现证据
缺乏且不能证明存在犯罪事实时,公安机关应当依法撤销此案并终止进一步的侦查程序;
其次是在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环节,如果发现案件中的证据不足以支持起诉指控,那么检察机关应当做出存疑不诉的决定;
最后,在法院进行开庭审理时,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撤回对被告人的公诉并请求法院裁定是否受理。
另外,在法院展开刑事审判过程中,若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证据欠缺而未能支持原被告的主张,则应当根据法律规定作出无罪宣告的最终判决结果。《刑事诉讼法》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在审判阶段,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发现证据不足或证据发生变化,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撤回起诉。
三、证据不足的醉驾怎么判
在涉及到醉酒驾驶事例的审判中,如果相关证据无法完全支持对被告人有罪的指控,依据法律上所确立的"疑罪从无"原则,那么就不能做出被告人有罪的裁决。醉酒驾驶的判定关键在于通过科学手段检测出来的血液酒精含量等相关证据。如果这些证据并未充分证明被告人达到了醉酒驾驶的法定标准,那么法院很可能会做出被告人无罪的判决。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对于证据是否充足的判断,需要综合考虑诸多因素,例如采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检测设备是否精准可靠、以及证人证言等多方面的因素。即便某些证据存在一些瑕疵,只要其他证据能够构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仍然有可能被法庭采纳,从而对被告人进行定罪处罚。总而言之,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判决结果往往充满了不确定性,需要针对具体案情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和评估。
在处理证据不足的案件时,公安机关完成调查后需提交结案报告给人民检察院审查。若检察院发现需补充侦查资料,可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但仅限两次。若二次侦查后仍证据不足,检察院应不起诉并释放被押人员。